自覺遵守保密紀律是黨員干部的義務,也是黨紀國法的要求。我于1955年到周恩來總理身邊工作,1965年起擔任鄧穎超大姐的秘書,在他們身邊一共工作了37年。37年間,我和他們朝夕相處,親眼目睹、親身感受到周總理和鄧大姐在自覺嚴守保密紀律方面發揮的表率作用。
在革命年代,能否堅守保密紀律,不但事關作戰的勝利,而且攸關中國革命的前途命運。在南昌起義中,正是周總理以身作則、嚴守機密,保證了南昌起義的進行。1927年大革命失敗后,國民黨反動派瘋狂鎮壓革命,中共中央決定派周總理去南昌組織武裝起義,對國民黨反動派進行反擊。接受任務后,周總理一直沒有告訴鄧大姐要去南昌的事,直到走之前的那個晚上,他才對鄧大姐說:“今晚要動身去九江。至于去九江做什么,什么時候回來,周總理都沒有講,鄧大姐也沒有問。鄧大姐后來回憶說:“當時,大敵當前,大家都滿腔仇恨。我們只是在無言中緊緊握手告別。”
一直到8月初,鄧大姐看了國民黨的報紙,才得知發生了南昌起義。鄧大姐對我說:“恩來同志當然知道這次行動的性質,在那樣的白色恐怖歲月里,每次生離都意味著可能就是死別呀。但是黨的紀律不允許他透露一點信息,他就嚴格按照黨的紀律的要求,一個字都不透露。”
新中國成立后,周總理和鄧大姐肩負的任務更加重大了,他們之間信守保密紀律如初,一個不講,另一個不問。1964年,我國進行第一顆原子彈的研制試驗工作時,周總理規定了嚴格的保密紀律。他要求,試驗的有關情況,只準參加試驗的人員知道,不能告訴其他同志,包括自己的家屬和親友,不要一高興就說出去。他還特意指出:“鄧穎超同志是我的愛人,黨的中央委員,這件事同她的工作沒有關系,我也沒有必要跟說。”由于周總理有言在先,反復強調要嚴守黨的紀律,并且以身作則,所以,在原子彈爆炸前,沒有發生泄密的事情,也沒有任何消息透露出去。
在周總理和鄧大姐的晚年,他們仍然守口如瓶,自覺遵守紀律。周總理患癌后,有一次兩人在一起交談,他對鄧大姐說:“我肚子里還裝著很多話沒有說。”鄧大姐回答:“我肚子里也裝著很多話沒有說。”當時雙方都知道最后的訣別不久就會殘酷無情地出現在他們]的面前,然而他們還是把沒有說的話永遠埋藏在各自的心底。
我曾經問過鄧大姐,為什么你們能做得這么好?她說:“作為黨員,恩來同志和我始終遵守著黨的教導:不應該說的事,不要說;不應該問的事,不要問;不應該看的文件,不要看,這是黨的利益的需要。”“黨的紀律對于每一個黨員來說都絕無例外。越是負責的黨員,越應該以身作則,越應該自覺遵守紀律。”
周總理和鄧大姐已經離開我幾十年了,但他們在任何情況下都嚴守黨的紀律、保守黨的秘密的優良作風,我將永遠銘記在心。
寧可清貧自在,不可濁富多憂。新時代,我們黨的干部要學習偉人在任何情況下都嚴守黨的紀律、保守黨的秘密的優良作風,要知敬畏、守底線、不逾矩,嚴守政治紀律,樹立規矩意識,做到慎獨慎微。